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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委、市政府出台“1+N”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框架。“1+N”中的“1”是指《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是自主创新政策体系的核心和主体;“N”是指26项配套政策,包括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推进产学研结合政策、人才引进和人才激励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投融资政策、保护知识产权和创新活动的政策等多项配套措施。
珠海市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组合,搭建产学研创新平台。以珠海大学园区、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一批共性技术平台为依托,建立以技术创新和企业孵化为主要功能的“珠海大学科技园”。市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1000万元设立“产学研专项资金”,扶持大学科技园科技项目。凡经认定的公共实验室,市科技局将给予50万元无偿支持。
通过设立“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创新人才开发”、“技术改造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兴贸”和“农业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珠海市着手建立更加完善的科技专项资金体系,支持自主创新。珠海市财政还安排了“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设立“风险投资专项资金”,探索由政府出资引导国内国际风险投资资金的新机制,降低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门槛。
为吸纳创新人才,“珠海市自主创新促进奖”得以设立。珠海市人事局制定配套政策,为留学人员、领军型人才和博士来珠海设立专项资金扶持。目前珠海留学生创业园已累计有70家留学生企业落户,行业涵盖信息产业、生物制药等,光软件行业就有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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