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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村民自治最关键的环节,是民主制度最直接的体现。今年5月和7月份,我们结合村委会换届和村务公开工作,到肥东、肥西和长丰三县和有关城区及所辖乡村,就如何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如期依法有序进行,并进一步提高选举质量,进行了调查了解。笔者感到,在充分肯定村委会选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做好这项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和难度。
一、 问题
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如下几个:
一是组织选举的难度增大。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提速,农村劳动力离乡外出的人数不断增多,人户分离和人员流动量大的情况前所未有,增加了组织选举的难度。农村劳动力离乡外出在规模上继续扩大,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由过去的一人进城到举家进城,由暂时居住到稳定居住,由离乡不离土到离乡离土又脱农,有的县农村劳动力离乡外出就业的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三分之二多。而村委会选举制度规定的是绝对多数的原则,即选民投票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选举才有效,候选人必须获得选民所投票数的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同时,选举计票基数几乎是以自然选民为基数,而不是以自愿登记选民为基数。这些,都无疑增加了组织选举的难度。
二是村民的积极性不高。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使农村社会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农民群众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民的社会流动性加剧,职业分化明显,很多人离开或正在离开他们曾经世代居住的村庄和所从事的农业,他们已经不在乎从村集体利益中能得到的一点利益,也不在乎那张村委会选票所代表的对自己而言的价值。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使得农村跨地区聚合土地、资金、劳力、技术、信息等农业生产要素所组织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生产联合体迅速崛起,一些农民愿意将时间、精力更多地投注这些组织而不在乎村委会选举。民主选举是实实在在的选择,村民参与选举的动机源自具体利益要求,而一些村村级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和村民利益需求间的矛盾凸现,也是造成村民对村委会换届选举抱无所谓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一些地方民选的干部无实权,不经民选由组织任用的干部掌实权,具体村务管理剥夺了真实的民主,村民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热情骤减。
三是宗族势力在农村根深蒂固。伴随着改革开放、农村经济转型和村规模调整,宗族在农村政治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尤其是村级组织弱化的村,宗族势力抬头,并日趋膨胀。基层的同志分析认为,村规模调整后,大部分村是由原来的两个以上的村合并而成,有两大姓或三大姓,宗族在农村存在是不争的事实,因并村时间短,宗族之间在新一届村委会选举过程中的竞争将表现得更为激烈,竞争的方式和途径,除了表现为竞争者及其支持者为争取选票而将宗族关系作为竞争的资源和手段,选民在投票时的宗族心理和宗族取向外,一些村很有可能会出现以宗族组织形式来展开竞争,表现为宗族之间的集体竞争行为,并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是乡村干部对村委会选举存在一定的畏难和厌烦情绪。现阶段村委会选举还是以政府指导和推动为主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仍要担负起各类责任。调查中,有的乡镇干部说,搞一次选举,乡镇政府要全面动员,乡镇干部要全员参与,乡镇力量要全力以赴,面对农村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日益突出的各类矛盾,我们生怕村委会选举会出问题而影响一方稳定,同时存在着畏难和厌烦情绪。村级则反映召开村民会议投票选举难度增大,不易操作。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人员流动量大,且村民情况复杂,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比较普遍;二是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村组撤并后,村的规模扩大、村民人数增多;三是村民参加投票的误工补贴不易解决。
二、对策
为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并提高选举工作质量,必须认真审视选举工作面临的问题和难度,采取积极有效的应付措施。
第一,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各级党委的政府要从“三农”问题解决、加快“两个率先”步伐、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县、乡一把手要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这项工作列为农村重点工作之一,确定目标,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换届选举前,要超前谋划,摸清底数,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村的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在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选举方案,制定工作措施。特别是对重点村、难点村,包括外出打工人员比例较大的村、社会治安和村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村、宗族势力占上风的村、村级班子软弱涣散的村、村级经济“空壳”的村等,因村制定既合法合理又便于操作的选举工作方案,做到一村一方案。换届选举时,市、县、乡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同时,要成立强有力的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抽调得力人员深入乡村指导选举工作,对所有重点村、难点村,都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入村进行具体指导,为换届选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一是在宣传的形式上要增强多样性。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专题、系列讲座等,集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新闻媒体在舆论宣传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在广大农村,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有线广播、标语、印发告村民的一封信及宣传画等手段,通过组织村民报告会、座谈会、村头咨询宣传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来,激发他们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积极性。二是在宣传内容上要增强时效性。在选举前,要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选举工作开始后,要重点宣传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及投票办法等。三是在宣传的对象上要增强针对性。在抓好普遍教育的同时,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如,针对村组撤并后村规模扩大的情况,注意增强凝聚力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出于公心,投好神圣一票;针对部分村民的无所谓心态,注重增强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第三,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村委会选举工作,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强。民政部门是负责村委会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一是要摆上重要位置。各级民政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力量,全力以赴。二是要抓好自身学习。要使村委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首先要求我们这些从事直接组织和指导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和正确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选举业务知识的学习,使自己具备较高的法律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要着力抓好培训。对所有选举工作人员,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搞好学习培训,特别是对派驻各村的指导干部一定要重点培训,使所有选举工作人员及指导干部熟悉和掌握选举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民主程序和操作方法,更好地胜任所担负的选举工作。四是要深入第一线具体指导。特别是对选举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要加大指导力度,细致工作。要及时掌握选举工作进程和工作动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随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对一些在法律上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各级人大。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处理好各种选举纠纷,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四,进一步鼓励选举制度创新。新形势下村委会选举工作中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选举工作的复杂性,使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实际操作复杂性的矛盾日益凸现。要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修订村委会组织法。当前,在村委会组织法尚未修订前,我们应当在现有直选制度的框架内,着眼于选举程序和方式的完善与创新。如选民登记,现有的法律只是规定为本村村民,实际操作中大多数又是以户籍为依据认定为本村村民的。现实情况是:本村大量的外出人员中,更多的游离于选举之外,而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且履行本村村民义务、又得到群众认可的人,却因户籍不在本村不能参加居住地选举。目前,一些地方法规已相应地调整了对选民资格的认定依据,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连续居住1年或几年以上,且履行本村村民义务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也可以予以选民登记。笔者认为,除此之外,还应同时明确:离开本村2年以上,并且在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则不再进行选民登记,也不记入本届选民基数。再比如提名和投票方式,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投票选举两个环节合二为一,实行无候选人的“一次直选”。这种选举方式,在坚持民主直选的原则下,既简化了选举程序,又降低了选举成本,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赞成。另外,还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方式、竞选行为的规范、对违法行为的界定和查处、村委会成员的罢免、简化补选村委会成员提名程序、新老村委会班子交接,等等。总之,要本着有利于农民群众当家作主、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政治建设、有利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在现有民主直选的框架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村委会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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