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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创“综合保险”为外来工解三大难题
发布日期:2006-4-27 作者:

    上海施行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创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专家用“31”概括了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简称“综保”)的模式: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费后,外来从业人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老年补贴三项基本待遇和日常医药费补贴待遇。“综保”作为上海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一,其缴费主体是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个人。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除建筑施工企业的缴费费率为5.5%(包含工伤及医疗保险)之外,其余行业的缴费费率为12.5%。按月缴付这笔费用,只需在三年内缴满12个月,劳动者到退休年龄时,就能以“每12个月大约1万元”的比例领取老年补贴。同时,有关部门考虑到外来劳动者的流动性,还允许根据实际缴纳社保费的月份数一次性提取全部老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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