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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06-4-21 作者:梁新友

 

    最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出现了大规模向城市转移等因素,出现了严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问题,这给“两基”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带来了困难。据统计,2005年秋季开学后三县计有初中在校生126109人(其中:长丰41204人、肥西41340人、肥东43615人),辍学人数1091人(其中:长丰485人、肥西96人、肥东510人),占在校生的0.86%(其中:长丰:1.2%、肥西0.23%、肥东1.16%);小学在校生241138人(其中:长丰63978人,肥西71054人、肥东106106人),辍学人数2713人,占1.13%(其中:长丰占1.03%,肥西占0.37%,肥东占1.54%)。据实际调研情况反映,我市三县农村实际辍学比例还可能要高于统计数据。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因素对辍学的影响
    1、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是影响辍学率的重要原因。在那些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家庭,若遇到自然灾害,便无力使子女上学,使孩子失学率陡然增大。据调查在我市三县江淮分水岭地区,这类学生占整个辍学人数的50%左右。
    2、家长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教育价值观对辍学的影响。据调查,家长受教育程度越高,学生因家庭原因辍学率就越低。在农村的一些家庭,家长受教育的程度相对低,家长满足于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生存状况,认识不到教育对生产、生活和劳动致富的重要意义,认为读书只是让孩子会识几个字,会算个数就够了。这样家庭的孩子容易辍学。在当前,农村送子女上学读书的想法很简单也很现实,就是“跳农门”。当看到子女学习成绩不好而升学无望时,便丧失信心,认为“白花钱”,让子女离开学校辍学。
    (二)教育内部因素对辍学的影响
    1、当前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与农村经济发展不适应。学校办学形式、教育内容与农村生活环境和农业生产实际不适应,使得学校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学生若成绩不好,“跳农门”无望,就面临“文不能文,武不能武”的尴尬局面,造成许多学生过早离开校门。当前农村一些学校虽然在探索农教结合之路上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总体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脱离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实际状况,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2、农村师资水平低,教育方法陈旧,使得学生感到学校生活枯燥乏味。有的学校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思想指导下,使一部分教师把注意力着重放在“尖子生”身上而放松对“差生”的关爱和转化工作,有的甚至会把“差生”当作影响升学率的“包袱”加以歧视,严重挫伤了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同时以片面追求升学率为主要目标的应试教育模式,造成一部分学生因升学无望而厌学、辍学。据调查,我市三县农村学校中,这类学生大致占整个辍学人数的20%左右。
    3、教育经费的短缺和某些学校变相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导致学生辍学。近年来,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缓慢,同时农村学校“普九”欠帐很多,教育经费极其紧张,严重影响了农村教育的发展。长期贫困而又超负荷运转的农村教育,使得我们的教育发展受到制约,使有些学校搞教育乱收费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学校的乱收费行为,再加上供应学生正常学习的住校费、交通费、生活费、材料费等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也难住了一些学生。据了解,这类学生约占5%左右。
    (三)社会因素的影响
    1、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地方财政极其困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不完善,影响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农村教师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农村“普九”工作成绩的巩固。我市三县在“普九”达标之后,教育已经负债达2个亿左右,由于县财政的困难,教育负债偿还无来源,个别学校还出现包工头为讨债封学校大门事件。有的学校一学期的办公经费仅3000元,连备课纸和粉笔都难以保证。乡村教师待遇很低,这些都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基础教育的发展,也是影响学生辍学的因素之一。
    2、农村地区观念陈旧,义务教育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家长认为送孩子上学读书完全是自己的私事,不知道送适龄子女上学读书是家长的法定义务,不知道什么是“九年义务教育”,不知道有《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更没有认识到不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
    3、农村受新“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导致一些学生“不想读”,一些家长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久利益,让学生辍学“下海”打工或跟家人做生意赚钱。
    4、随着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大和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大中专毕业生再不都由国家统包统分,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家长看到孩子读了大学之后仍然“跳不出农门”时,就使得对中考寄予了殷切希望的农民和农村学生对前途产生重重疑虑,瞻前顾后,导致一部分学生辍学。
    二、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建议
    1、强化政府责任。
    我市各级政府都要把义务教育阶段控制学生辍学列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市里对县每年“两基”要进行复查工作,县对乡镇、政府要将其列入对各乡镇“三个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1)工商、劳动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违规使用童工、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做工经商的业主、“流生”的家长的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接,违法必究。
    (2)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做到闻警必动、常抓不懈。
    (3)民政部门要认真执行“扶贫计划”,为农村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减少贫困学生辍学。
    (4)教育、妇联、团委、关工委也要为贫困学生多方争取各种社会援助。
    (5)教育、司法、法制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司法解释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应将市人大颁布的《规定》的学习宣传纳入到“五五普法”之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针对辍学原因,采取重点措施。
    一是主抓重点区域。把辍学率高的区域或学校列为重点,集中人力,打主动战。对重点校,校长应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控辍情况,给校长念“紧箍咒”;对辍学率高的重点村组,校长应亲自蹲点,联合乡镇政府有关人员以及村委会干部等集中力量攻关,各个击破;对辍学率高的重点班级,应采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班级的办法,组织人员不厌其烦地上门动员,反复抓、抓反复。各县教育局党委成员也应分工合作,蹲好一个点,抓好一条线,管好一片子。
    二是主抓重点学段。因为控辍工作的重点是初二第二学期,关键是初三年级。建议初级中学的校级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年级,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人联系初二、初三的一个班级。一些学校通过师生结对、生生结对等形式,在班级设立“值日生”,专门负责登记班级日志,留心一些行为反常的学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建立流生预测预报的信息渠道,把握控流工作的时效。
    三是抓重点时段。每年春季开学、每学期开学初的一周左右时间以及双休日、工作日是控流工作的重要时段。建议各学校在这些时间要马不停蹄,动员师生,主动出击,把厌学、逃学、辍学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抓重点人群。要高度重视对社会弱势群体、家庭离异、流动人口子女以及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跟踪分析。学校班主任要熟知本班级这类学生,主动了解情况,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妥善解决。
    每学期开学,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生辍学情况列为开学工作检查和各项内容之首,深入学校,了解情况。
    3、健全三种机制,实施长效管理。
    一是健全发现流生的机制。通过调研,在这方面我们的学校有不少经验值得总结推广,如:有的学校建立了全员参与制度,校长和班主任之间签订控制流生责任状,学校规定全校教职工对任何一名学生都有管理教育的责任,要求全体教职工不管是否是自己所教所管的学生,一旦发现有旷课在外的,都要及时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劝其回校上课,并及时向有关班主任通报;有的学校还建立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家访制度,一经发现有辍学的苗头、现象,就及时进行家访,与家长取得联系,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使学生安心学习;有的学校还建立了控辍目标责任制和控辍工作责任制,分别制定从校长到任课教师的控辍目标责任,每学年初都由校长代表学校与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并且把工作情况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工作责任,这些措施和机制确保了控辍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解决流生的机制。可采取:①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贫困生活动。②严格手续,切实规范学籍管理。③强化师德,尊重关爱学生,实施“情感控辍”。④规范招生制度。⑤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孩子”的义务教育工作。按照“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规定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的政策,各级政府要把指定为接受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同时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
    三是健全奖惩机制。坚持对县(区)乡镇的“两基”工作进行复查考核,对控辍工作不力,影响“普及程度”的乡镇,提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县、乡镇人民政府不认真履行控辍责任造成工作损失的,责令改正;对学校和教师不积极履行职责,不严格按程序操作,造成工作失误的追究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追究法律责任。开展教育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评比,也可开展“无流生乡镇”评比,对“无流生乡镇”实施表彰和奖励。各义务教育学校可建立“无流生班级”的评比制度,把考核结果与评选优秀班主任和班主任津贴的发放等次挂钩,与任课教师的津贴发放挂钩。
(作者系市教育局政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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