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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
合发〔2005〕 18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现将《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赋予我市的一项重大任务;是省委、省政府立足于合肥科教资源和产业发展比较优势,着眼于我省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大局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都要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上来,全力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
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相互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在试点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充分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有利于区域创新的良好环境,确保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使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05年9月5日
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科技部批复和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灵魂,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化为目的,逐步建立官产学研资介相结合的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使合肥科教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提升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在中部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作与交流。建成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示范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吸纳国内外科技资源能力显著提升,成为全国最具科技创新活力的区域之一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到2020年建成国际重要、国内一流的技术创新中心、知识创新中心、高层次人才聚集中心和创新型示范基地,成为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和国际著名的科学城。
到2010年的主要目标:
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产学研有效结合的运行机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研发经费和研发人员占全市比重达到70%以上,培育和发展150家左右创新型企业;
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基本完成,建成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示范区的“创新、集聚、孵化、辐射、示范”功能和效应显著增强;
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众科学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对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吸纳力显著提升;
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GDP3%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60%左右,在若干领域形成新兴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二、2005年至2010年重点任务
(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产学研有效结合的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围绕优势产业加强技术开发机构建设。加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支持语音合成、火灾安全、成套装备、数字家电、事故预防等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家,其中1家进入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家进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加强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在家电、汽车、电子信息、工程机械、橡胶轮胎等产业,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大企业,集成同行企业和科研院所等相关力量,研究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元器件,建立技术领先优势。改革科技计划支持方式,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研发任务。围绕合肥产业发展需求,高起点引进几家国内或国际一流的研发机构。
2、加强大中型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使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到2010年,大中型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经费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优势企业(集团)不低于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进一步完善37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支持江淮汽车、国风塑业、丰乐种业、东华工程等企业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0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以上。在重点产业领域中,逐步形成若干家拥有雄厚研发力量,创新投入高、创新能力强、自主知识产权多的大企业,打造若干个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具有影响的品牌产品。
3、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联合开发、委托开发、代培人才、共建机构等形式,加强产品技术研发方面的合作,加快技术成果的应用和集成,促进科技力量向企业集聚。支持江淮汽车与合工大共建汽车研究院,美菱、合力叉车与中科院科研机构共建中科美菱、英科自控等产学研一体化的股份有限公司。支持企业与科大、同济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的300项产学研项目。推进技术创新国际化,引导企业紧跟国际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加强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支持江淮汽车、合力叉车、美菱、荣事达、华凌、国风塑业等企业与韩国、美国、日本、法国、荷兰、泰国等国家共建的12个海外研发合作机构建设。 4、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制定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制度,研究制定对创新型企业的扶持政策。加快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民营科技园建设,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网络,大力发展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潜力强的民营科技企业,进行重点支持,不断壮大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规模。鼓励行业自行组建或科研机构转制建立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作为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的技术依托。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集群,推动经济发展模式创新
1、按照优势优先的原则,重点提升汽车及工程机械、家用电器、化工及新型建材等支柱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做大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着力培育以雷达和集成电路等系列产品为主的军转民产业、以环境光学产品为主的激光产业、以火灾监控防治产品为主的公共安全产业、以节能省地型住宅为主的新型住宅制造业、以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为主的环保设备制造业、以太阳能发电和大型风力发电设备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等新兴产业。引导和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具备一定产业优势的领域流动,扩大重点产业规模,通过重点产业带动周边区域和相关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集群。
2、培育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产业的产业链。以重点产业和主导产品延伸产业链,重点培育汽车、工程机械、新型住宅制造、精细化工、雷达及集成电路、新型家电等产业链。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产业,大力进行配套招商,促使向上下游延伸,推动上下游配套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形成新的产业集聚。加快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机械、轻纺、食品、建材、烟草等传统行业技术层次,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优势传统产业竞争力。
3、依托国内外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整合区域内农业科技资源,建立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申报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区域中心。以种子工程为龙头,围绕粮油、畜禽、蔬菜、苗木、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开展农业重大应用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积极开发、引进和应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加强农业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现代物流技术,开发一批农产品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产业化的产业链延伸,培育和发展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农业优势主导产业。
4、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加快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广电、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政务、科技、教育、文化、社保、医疗、流通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建设农业信息管理系统、远程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项目,提高城乡信息化整体水平。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动产品设计方法、企业管理模式、企业间协作关系的创新,实现产品设计制造和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制造装备的数控化,咨询服务的网络化,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到2010年,基本实现“数字科教城”建设目标。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加强对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攻关,组织开发和示范推广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确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领域,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形成一批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生产企业,建立若干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农业)园区。
(三)推进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增强合肥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
1、发挥在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开展前瞻性基础和应用研究,建立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引导在肥高校调整办学思路,围绕产业发展调整专业设置,加强面向企业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提升高校的办学层次与规模。鼓励在肥及外地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大力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大学科技园区、高校技术创新孵化服务网络建设,采用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推进高校开发技术的扩散应用。推进开发类科研院所向企业转制,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相互收购、兼并,以多种形式组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以科研院所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项目,重点支持物质科学研究院组建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研究院,中科大和38研究所组建中电集团合肥中央研究院,中国建材集团建设节能型住宅产业化研究示范基地。扶持东华工程、水泥研究院、四创电子、科大讯飞、科大创新、工大高新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创办的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3、支持国家战略高技术创新研究基地建设。重点构筑核聚变战略能源、大气传输和遥感及环境光学、纳米和微系统、城市和社会公共安全系统与防治技术、多因素大尺度环境污染机理与防治技术、可再生能源等国家战略高技术创新研究基地。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大科学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微尺度物质科学、火灾科学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热核聚变超导托卡马克装置、同步辐射、强磁场等国家大科学工程及国家(合肥)高性能计算中心建设。争取国家、省在我市新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大科学工程。支持筹建电磁环境科学、茶叶生物化学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与交流,重点培育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基地和优势学科领域。
4、打破地域和部门所有制界限,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促进科研机构之间、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和资源集成,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合理配置、通畅流动。改革科技评审与评估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面向市场从事技术开发,兼职创办科技企业,兼职从事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选择一批与我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展共建工作。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之间实现重要科研设备和科技数据资料共享,鼓励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扩大向企业开放。〖HTK〗
(四)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区域互动,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1、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联办”的原则,鼓励各种所有制单位以及科技人员建立多层次的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培育一批创业孵化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技术经纪服务、科技成果交易服务、科技评估、风险投资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的科技中介机构在肥建立合作、合资或者独资的服务组织,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尽快产业化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有关中介机构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科技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2、建立和完善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综合性、专业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民营科技园、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等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共建光电子、集成电路、软件等专业孵化器。围绕合肥优势产业,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快建设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中小企业、研究开发产业共性与关键性技术、提高本地区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公共技术平台、专业公共技术平台和数据信息平台。加强生产力促进体系建设,到2010年,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达到40家左右。
3、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加强与国际国内资本交易市场和技术交易市场的业务合作和联系,扩大合肥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建立和完善创业资本退出机制,重点建设区域性柜台交易市场,推动非上市科技企业的股权挂牌交易。继续办好中国合肥高新技术项目与资本对接会,筹建中国中部网上技术市场、中国中部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中国(合肥)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到2010年,形成覆盖全省、联系全国的市场组织网络系统和信息技术网络系统。
4、建立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合肥创业资本市场,建立政府资金引导,多元化、市场化的创业投资发展模式。建立试点市发展专项资金和区域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积极吸引国际、国内资本进行创业投资,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和科技企业担保体系。积极创造条件,组建股份制的“合肥科技发展银行”。建立与国内、国际主要创业板交易所、有影响的投资银行战略协作关系,推动我市创新型企业上市。吸引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来肥开设分支机构,引导商业性银行、保险公司、政策性银行开展为科技服务的金融创新活动。
5、加强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推动区域互动和国际合作,在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上融入全国和世界的科技创新活动。加强与省内其他城市的科技创新合作,探索高新技术企业由区域性优惠向产业性优惠转变,扩大试点市的政策效应,带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立与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促进信息、观念、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的流动,实现合肥与长三角地区及全国创新活动的对接和互动,努力形成以合肥为中心、辐射周边的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
(五)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形成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环境,构筑高层次创新人才高地
1、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充分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以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及创新基地、产业化基地等为依托,以重大科技项目为支撑,加快创新人才队伍的培养,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跟踪国际先进技术能力的学术带头人、一批产业化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和一支高素质的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在社会、行业和企业的不同层面,形成良好的人才结构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联合办学,重点培养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对经国家批准的博士后工作站予以扶持。
2、大力引进创新创业人才。采取团队整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多种方式大力引进各类创新人才。制定特殊的优惠政策,结合合肥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国内外,重点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人物,引进一批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高端人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有为”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切实解决人才引进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3、建立和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人才激励、选拔、培养、引进机制,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集聚和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实行企业经营者按“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科技人员按“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定收入分配向重点人才倾斜的政策。完善创新人才奖励制度,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重奖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六)加快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高新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发挥创新基地的示范、集聚和辐射作用
1、加快创新示范区规划和建设。按照区域性科技资源的集成区、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区、高科技成果的孵化扩散区、高科技产业的辐射带动区的发展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步实施,滚动发展。尽快编制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和起步区建设规划,全面推进示范区道路、供电、供水、供热、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生态环境优美,创新氛围浓郁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使之成为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的标志性工程。
2、做好示范项目的启动和实施工作。组织实施50~80个科技创新示范项目,集中建设一批水平高、影响大、示范性强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强化示范区的知识和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孵化辐射、人才教育培训的功能,在战略能源、物质科学、信息技术等领域产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高技术,孵化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形成若干个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构建以风险投资为主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金融服务体系。
3、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次创业”。进一步下放权力,理顺高新区管理体制,赋予高新区更为灵活的自主规划、开发、建设、管理权限。支持高新区拓展发展空间,争取集中新建区扩展20平方公里。引导高新区进一步创新体制,加大投入,强化服务,向专业化、高集成、大基地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及软件、生物技术及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技术水平一流、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使之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到2010年,高新技术增加值达到190亿元。
三、保障措施
1、建立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HTF〗建立以合肥市为主体、中央省市三级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托部际协调小组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整体推进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解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将创新工作作为全市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创新积极性,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2、培育创新文化氛围。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全社会培育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开放包容、崇尚竞争的创新文化。继续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科技宣传和科普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科学素养,增强创新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宽松和谐、鼓励创新创业的人文环境。
3、加强试点工作的舆论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报道形式,加大对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试点市在国内外的影响。成立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顾问委员会,聘请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对合肥科技创新试点城市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等重大决策进行咨询和论证。每年举办创新型城市建设理论研讨活动,举办“中国·合肥科技创新城市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肥研讨城市创新发展模式。
4、制定政策支撑体系。研究制定更加灵活、更加开放、更加优惠的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形成试点市的政策优势,充分激活社会各方面创新创业的活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的政策支持,同时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和制定适应试点市建设要求的相关政策,特别是有利于资源整合、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和资本、技术、人才引进的激励政策、产业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和人才政策。2005年完成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政策支撑体系制定工作。同时研究制定合肥区域创新体系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5、加强科技法制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的力度,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手段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建立和完善地方科技创新法规体系,适时制定《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发展条例》。
6、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市场主体定期评议政府行政服务质量制度。推进“平安合肥”和和谐社会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区域创新的产业生态、人文生态、环境生态协调发展的综合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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