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解我市科技三项经费投入情况,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科技三项经费使用效益,增强科技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推动能力。我们于2004年3月份对合肥市2001年至2003年科技三项经费管理使用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除对市科技局项目经费拨付情况进行审计外,延伸37个单位承担的65个研发项目,从调查情况看,已验收项目中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所占比重不大,项目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科技三项经费预算安排及调查抽样情况
经查,2001年至200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由市科技局管理的科技三项经费共4650万元,市科技局从以前年度有偿项目回收经费中安排拨付民营园建设项目经费260万元,合计4910万元。本次审计调查2001年至2003年市财政和科技部门拨付科技三项经费3243.3万元,占项目拨款总额的66%。延伸调查的65个项目中:农业项目22个,高新技术及工业项目33个,医疗卫生类项目9个,民营园建设项目1个。调查涉及项目资金7373.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803.3万元(含2000年拨民营园建设项目经费560万元),单位配套资金3570.4万元。财政资金中,拨项目经费883.3万元,占23%,拨民营园建设项目经费2920万元,占77%,项目经费中建设资金所占比重较大。
二、科技三项经费资助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通过调查了解,市科技局重视项目招标、管理并做了大量具体工作,为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式下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模式, 2003年市科技局牵头对武汉、西安等6个城市进行调研,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情况,对科技三项经费的计划管理和资金使用进行改革,已出台了《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创新促进我市科技三项经费的有效使用。从审计调查情况看,近3年的科技三项经费资助项目对我市经济发展产生了一些积极的引导作用,在调查的65个项目中,已验收项目22个,未按期验收项目15个,仍在研发中的项目28个;有11个项目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一是部分适应市场要求的项目在2003年开始产生效益。在已验收的项目中,安徽安利合成革、科力信息、金星机电、安达数控等公司完成的11个市科技三项经费研发项目,单位帐面反映2003年实现销售收入6329万元,利税1331万元,销售税金272万元,其中:安徽安利合成革、科力信息、金星机电承担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比较显著,毛利率均在20%上。
二是科技三项经费投资建设的民营园民创中心发展较快。民创中心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 总投资2700万元,目的是为一些拥有专利技术项目的民营企业的技术创业提供一个发展的平台。2002年11月中心投入使用,企业开始入住,通过园区孵化,出现了一批规模、效益较好的企业,目前已有部分成熟的企业迁出民创中心,如阳光电子、金星机电等,迁出后在民营园已建立产业基地。2003年,民营园区58家企业技、工、贸总收入7.12亿,实现利税1.56亿,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三是少数农业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的社会效益比较显著。如市科技三项经费2001年资助的长丰县张祠乡、陶楼乡的温室大棚蔬菜和蔬菜新品种引进种植示范推广项目,目前,蔬菜种植面积2700亩,辐射周遍乡镇1500亩,两村已成为长丰县的蔬菜生产村,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脱贫。合肥顶绿食品公司完成的市科技局2002年安排的年产120吨“脱水大麦苗加工技术研制及开发”,其产品绝大部分外销,在三县及周边地区带动种植农户2000多户,实现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和财税增源,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研发项目中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不多,科研技术的产业化引导工作亟待加强。
1、部分高新技术项目未产生预期经济效益。本次调查的33个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中,财政拨款645.3万元,经查,科大创新、新峰建材、通用机械研究所、皖化机电、富煌和利时公司、方汇冷藏、合肥恒大、合肥健桥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的14个研发项目,涉及项目拨款358万元,项目基本上未产生效益。
2、农业研发和示范推广项目亟待加强。调查的22个农业项目,财政拨款202万元,除长丰县张祠乡和顶绿公司等3个项目以及仍在研发期的项目外,其他研发和示范推广项目基本未实现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经查,2003年肥西县养猪协会种猪繁育中心、长丰县庄墓食用菌协会、肥东县益民化工公司承担的项目,经实地查看,均未按合同书约定开展研发。
3、医疗卫生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未见体现。调查的9个医疗卫生项目,财政拨款36万元,在到约定验收期的4个项目中,只有市一院承担的“护理人力资源研究”项目按期验收,市一院、传染病院承担的“断指再植”和“治疗乙肝肝硬化的临床研究”等3个项目由于临床病例数不足,未能按期完成病理研究。
未产生社会经济效益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单位重研究,但对产业化认识不足,开拓市场不够,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如安达数控、通用机械研究所等,拥有技术成果较多,但产品开发和营销工作比较薄弱,造成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未能体现。二是对新技术选项存在重复现象。如空气洁净技术,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关注研究该项技术的机构很多,受成本因素制约,产品进入市场难度很大,我市近3年共安排此类项目3个,均未产生经济效益。三是有的项目虽属应用技术,但明显缺乏市场。如合肥健桥科技有限公司2002年承担的“社区诊疗系统与研制”项目,市科技局项目投资43万元,根据合同目前应进入试用阶段,但实际产品尚未出来。预计每台售价2.5万元,作为社区建设配套项目固然好,但投入成本较高,项目的成熟性也有待进一步验证,产业化前景值得商榷。
(二)项目管理不到位,科技三项经费的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和完善。
1、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的现象,削弱了项目经费的使用效果。经查,肥西县养猪协会种猪繁育中心2003年承担的“生猪绿色养殖”项目猪场被拆迁,项目经费9万元被公款私存,科技部门未能及时发现纠正。由于管理不到位、项目单位缺乏诚信、研发能力不足等问题,影响到项目的正常开展。
2、预算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率有待提高。近3年市科技三项经费均存在当年预算经费不能全额安排拨付、结转以后年度使用情况,截止2003年末,市科技局科技三项经费滚存达131万元(含财政年末收回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集中在一个时间段招标,一些单位竞标不成功,造成经费结存,从而影响科技三项经费的预算执行。
3、项目结题验收不够及时,项目验收工作有待完善。本次调查中有15个项目未能按时验收,占调查项目的23%,涉及项目拨款130万元,占调查项目经费的15%。在已验收项目中,除三晶电子公司外,其余项目的验收资料中均未见项目费用决算报告,不利于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有少数项目长期未能完成,也未见延期的调研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管理力度不够到位。
4、项目合同书既存在制定不够合理、又存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一是项目合同书资金使用计划不够具体。如审计调查的4个科技投资项目,合同书要求项目单位专户核算,但对资金用途无明确约定,投资款190万元大部分被项目单位用作流动资金。另外,一些研发项目的合同书对购置设备没有明晰约定,单位所购设备存在随意性,如一些单位购入大量电脑、照相机等,而这些应是项目单位竞标的基本硬件条件。二是项目合同书上效益预测缺乏评价体系,多数合同书的经济效益指标与实际差距较大。如某公司承担的电子体温计项目,合同书反映投产后年产30万只,毛利润240万元,但实际2003年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只有30万元。不实际的项目经济效益预测指标不利于项目招标的公平竞争。
目前,市科技局集我市科技三项经费资助项目的招标、管理、验收于一身,缺乏监督制约机制,项目验收中项目费用决算、效益考核等措施缺位,虽有研发、推广不成功的项目,却未发生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利于增强项目单位作好项目的紧迫感。
(三)项目资金分散、规模小,选项、项目单位的选择和项目经费资助额度还不够合理,重点扶持项目不够突出。一是科技三项经费资助项目多且金额较小。市科技局近3年安排的单个项目经费除民营园建设经费和投资项目外,多数项目经费在10万元以内。如2002年安排的农业试验示范重点科研项目17个,共安排项目经费105万元,单个项目经费最高10万元,最低1万元。二是医疗卫生项目单位的确定问题应引起重视。经查,几家医院分别承担的一些项目,普遍存在因病例数不足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的现象,如传染病院的项目经费5万元在审计调查时仍挂帐未用,若由几家医院联合攻关,则可避免病历数不足的问题。三是资金支持的额度不够科学。有的项目资助经费比较宽松,根本不需要配套资金,使项目经费失去了引导单位增加科技投入的作用, 如市一院承担的护理人力资源开发项目、肥东农机局承担的优质油菜机械化收割示范项目等,实际用于项目的开支约占拨款的50%左右,削弱了项目经费使用效益。四是存在用项目经费扶贫的倾向,突出表现在县区项目安排存在平均主义,有的项目不是根据招标确定。如2002年对3县、郊区和市本级各安排1个龙虾种苗繁育和推广项目,2003年,各县区均承担2个农业重点项目。五是有的项目基本上没有科技含量,如肥东农机局作为管理部门却承担了“优质油菜机械化收割示范”项目,项目合同书约定购入一台油菜收割机,其他为研究经费。该局实际用市科技局拨入的经费8万元购油菜收割机和联合收割机各1台、播种机2台,这些农业设备如何为农民示范也是问题。
(四)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应引起重视。经审计,市科技局的项目经费如数拨付到位,但调查发现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并不好,一是项目单位对研发经费未能单独反映、管理的情况比较普遍;二是有些项目单位本身就存在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难以给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如郊区水产良种场、方汇冷藏、肥西县良种猪繁育中心等6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周转比较困难,难以足额为项目提供配套资金,有的单位自有资金不足应予项目配套资金的50%,主要原因是前期调研工作不够到位,单位资金状况等竞标条件审核不严,制约了项目研发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项目经费核算使用不规范现象亟待改进。一是未能严格执行项目经费核算管理办法,有的单位将项目拨款直接列入企业“本年利润”。二是资金使用不规范,未按合同书约定用途使用经费具有一定普遍性。如调查的益民化工、方汇冷藏、压力机械等20户单位,均存在将项目经费混入流动资金使用的情况。三是存在挤占项目经费现象。如市园林水产良种场、肥东县农机局等单位,其他支出共挤占项目经费67.73万元。
四、加强我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提高科技三项经费使用效益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项目的立项、研制过程及验收的管理。每年的项目计划应紧紧围绕我市建设“四大基地”和实现GDP千亿元目标,把科研项目与发展地方经济联系起来,注重应用技术开发,增强创新能力,增加经济效益。一是在立项上,调整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研发与推广的关系,重点是高新技术、应用技术。除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度外,还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研发能力的审核和作好前期调研工作,如单位人员、设备、诚信、财务状况和资金能力等,防止虚假申报立项,骗取项目资金。二是实施跟踪管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对未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单位,要予以制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前的项目不按期验收,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加强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十四条关于“市级用于科技三项费用应达到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1.5%以上”的规定,我市对科技的投入逐年加大,但从调查情况看,近3年均存在项目经费未能全部安排用完的情况。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一是总量上确定应按预算支出同比增长安排科技三项经费,根据项目选项、招标实际情况,暂时没有招标出的项目资金,建立科技投入基金,有需要安排的项目,由科技基金安排,科技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二是项目公开招标由每年集中招标改为随时申报竞标,这样可以将审核工作做细,有利于预算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的足额使用。三是要改进项目资助形式,加大项目资助力度,以应用技术为主,对技改、研发项目采取直接资助;对发明专利技术以引导产业化为目的,引导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大力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科研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对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市科技部门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特别是对调查发现已验收尚未形成产业化的项目,要加大推动力度。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设项目库、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调研、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项目验收、决算、经济指标确认等配套措施。二是项目经费实行按进度拨款,一经发现项目单位有挤占挪用资金或配套资金不到位等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立即收回资金并取消重新申报项目资格;三是建议成立项目招标公司,根据项目招标制度和市科技局的委托从项目库中招标,规范项目管理,建立招标、验收公示和弄虚作假举报及处罚制度,建立监督制约的机制。四是探索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采取贷款贴息、一次性奖励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五)切实重视项目合同书的编制和执行工作。合同书中规定的项目进度、经费计划、资金使用和经济指标等内容要科学规范,并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要在合同书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履约率,维护项目合同书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