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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出台高收入申报办法
发布日期:2006-12-21 作者:

 

    广州市地税局日前透露,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须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据介绍,今年重点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的行业和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传媒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以及电信(移动通信)、烟草、金融、保险、证券、电力(供电)、石油、石化、航空、铁道、公路管理、房地产、广告、演出、城市供水供气、汽车、医药、网站、建筑安装、新闻出版、物业管理等企事业单位。据悉,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雇佣的所有外籍个人也实施全面建档,全面推行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制度,建立以企业为单位的外籍人员一人一档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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